客觀日本

中國的新能源政策帶來國際秩序重組,或對日本影響巨大

2026年06月23日 政策

中國第15個五年規劃中提出「建設能源強國」,其核心為「技術依賴性」與「體系依賴性」能源體系的構建——有可能對日本的能源安全保障、產業競爭力以及對外經濟戰略產生重大影響。日本綜合研究所主任研究員王婷公佈了有關調研報告。她指出,中國的規劃有可能帶來國際能源秩序重組,同時還向日本建言,在能源相關的國際供應鏈中,需要採取適當結合與中國企業競爭與協調的靈活戰略,這一點頗為引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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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示意圖

以活用AI、數位技術的電力為核心

王婷主任研究員於6月4日發表了題為《中國構想的‘新型能源體系’——正在轉型的國際能源秩序,亟待做出應對的日本》的報告。「新型能源體系」已被納入中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2026年3月召開的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在中國政府未來五年(2026~2030年)的經濟社會運營方針中,被定位為「新型能源體系」支柱的是「技術依賴性」與「體系依賴性」能源體系。該體系的核心是以可再生能源為中心的供給結構和高電氣化率的系統。具體而言,以電力為核心,利用可再生能源、蓄電池、人工智慧(AI)及數位技術進行高度的供需調節。以往的化石燃料中心系統的定位則轉型為能源的補充與調節。

前述報告對「新型能源體系」構想的具體形態作出如下說明:煤火電、天然氣火電等現有電源將作為彌補可再生能源輸出波動的備用電源和調節電源;製造、運輸、建設等領域也將擴大使用可再生能源電力,同時實現去碳化與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為應對伴隨可再生能源大量導入而出現的電力供需劇烈波動以及供需結構的複雜化,重視利用AI和數位技術對發電、輸電、配電、蓄電及需求側管理進行一體化整合與優化。

高度的可實現性

這套能源體系的可實現性如何呢?中國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周期(2006~2010年)以節能政策為核心課題;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周期(2011~2015年)將光伏、風力、電動汽車(EV)定位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第十三個五年規劃周期(2016~2020年)大範圍布局太陽能與風力發電;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周期(2021~2025年)大力扶持了EV和蓄電池產業的發展。報告指出,依託過去20年間層層遞進的政策布局,中國穩步推進了技術開發的強化、供應鏈的構建、需求刺激措施的引入、可再生能源供給基礎的擴大、以及通過需求側的電氣化和蓄電能力擴充來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等舉措。儘管在應對輸出波動、完善輸配電網等層面仍存在諸多課題,但中國落地「新型能源體系」的可行性已然處於很高水平。

存在在其他國家導入推廣的可能性

報告著重強調這套模式具備向其他各國推廣普及的可能性。對於資源匱乏的國家而言,這將成為實現能源獨立的現實手段,加之中國企業正面向中東、東南亞、非洲等地區持續擴大可再生能源設備與產品的出口規模,中國製造的產品已在諸多地區落地,因此存在重塑國際能源秩序的潛在趨勢。

預計日本會遭遇顯著衝擊。首先,報告指出,伴隨著日本國內可再生能源的普及程度日益提高,日本對中國的依存度正在升高。在太陽能發電領域,中國企業已在整體供應鏈中佔有壓倒性份額;在蓄電池領域,中國企業的成本競爭力和量產能力也極高。在太陽能相關設備和鋰離子蓄電池方面,來自中國的產品已佔到整體的70~80%。隨著可再生能源導入規模的擴大,日本在太陽能電池板、蓄電池、電力設備、電子設備乃至部分關鍵礦物的加工品方面,對中國的依存度都或將進一步攀升。

此外,報告還指出,如果中國在構建「新型能源體系」的過程中進一步提高競爭力,日本企業此前保持優勢的部分製造業領域也有可能面臨國內產業基礎被削弱的風險。由於可再生能源對中國依賴的加劇,可能會以不同於日本依賴化石燃料進口的形式,產生新的經濟安全保障上的脆弱性。報告分析認為,如果地緣政治緊張加劇或出口管制強化,供應鏈的混亂很可能會使日本的能源供給遭受外部因素的影響。

除卻本土層面的衝擊之外,報告還預測日本企業在海外市場同樣將陷入嚴峻處境。過往日本依託技術可靠性、運營實操經驗、運維管理能力等優勢,面向新興市場國家開展基建設備的出口;而今中國企業通過疊加價格競爭力、資金投放能力、短交付周期、套裝設備打包交付等多重優勢,行業内存在感持續攀升,日本企業想要守住傳統優勢已然難度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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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日本綜研經濟政策報告《中國構想的‘新型能源體系’——正在轉型的國際能源秩序,亟待做出應對的日本》)

應採取競爭與合作適度平衡的組合戰略

那麼,日本應當採取何種應對路線呢?報告強調,首先不要將中國視為「威脅」而簡單切割排斥,而是要戰略性地找準自身的國家定位。從軍事和經濟安全保障的角度來看,確實存在需要警惕的領域。然而,考慮到中國在去碳相關技術和產品供應能力方面擁有的壓倒性存在感,從供應鏈中全面排除中國是不現實的。報告建議,在這套由資源依賴型轉向技術體系依賴型的全新能源秩序之下,日本有必要明確自身能夠在哪些領域發揮獨特價值。

其次,報告提醒,日本在高功能材料、製造裝置、控制技術、精密儀器、電力系統運用技術等領域依然擁有優勢。日本不應在成品賽道和中國正面展開價格廝殺,戰略重心應當向上游工藝、基礎技術、高附加值賽道傾斜。例如,在新一代電池材料、半導體製造裝置、功率半導體、輸配電控制系統、高效電力轉換設備、系統穩定化技術等領域,日本企業的競爭力很強。通過在這些領域進一步強化競爭力,便能在包含中國在內的國際供應鏈中佔據不可或缺的地位。

此外,報告還指出,活用日本企業已有的對華業務根基、妥善統籌與中國企業之間競爭及協作關係的戰略具備重要意義。尤其是在新興國家市場,相比日本企業單獨入局,不如和中國企業分工協作更能確保商機。例如,在節能和提高能效、可再生能源與蓄電池並用、氫能、微電網等領域,可以搭建互補合作模式:日方提供高性能部件、控制系統和運營經驗,中方承擔設備供應和建設能力。報告認為不可將所有領域一概視作零和競爭,需要在防範技術外洩、兼顧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分領域審視合作的可行性,秉持靈活應變的姿態。報告提出了,不僅需要企業自身發力,政府同樣必須落實對關鍵技術領域的研發扶持、推進人才培育、強化出口金融支持、重塑基建外交等一系列戰略性應對舉措的建議。

日本向新能源體系的轉型停滯不前

關於日本的現狀,王婷主任研究員是如何看待的呢?她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從某種層面來講,日本同樣重視‘技術與體系依賴性’能源體系。尤其是在資源限制極強的日本,依靠節能技術、電力系統穩定運行、蓄電、需求響應、分佈式能源管理這類技術與體系層面的優化舉措,保障了能源穩定供給與利用效率,日本的這一特徵表現得十分突出。這被認為是日本長期積累的成果,屬於優勢領域。但是,日本對化石燃料的依賴依然很大,尚不能斷言向以可再生能源為中心的新能源體系的轉型已充分落地。從這一層意義而言,雖能看出日本存在朝向「技術與體系依賴性」模式發展的傾向,但這套模式作為完整體系已然成型這一點,目前尚且難以判定。順便提一下,中國現階段同樣沒有完全建成整套體系,仍處於試驗階段。」

王婷主任研究員於1993年畢業於北京大學。1998年完成東京大學研究生院碩士課程。2002年完成該校博士課程,入職日本綜合研究所。2000~2001年擔任美國哈佛大學費正清中心客座研究員。其研究和專業領域是以中國為中心的氣候變遷與可持續發展政策及產業動態。

另有報告印證了中國產業快速崛起的態勢

從專利持有與應用向度評估可見,日本企業依舊保有強勁競爭力,這一點在國際學術與專利資訊調研諮詢企業科睿唯安1月發佈的「2026年度全球百強創新機構」榜單中同樣能夠得到佐證。在獲評憑藉技術研發與創新引領全球的百強企業及機構當中,上榜數量最多的是日本企業,共計32家。中國上榜企業數量雖較上一年增加1家,但只有7家。不過2019年時日本上榜39家、中國當時才3家,由此可見中日兩國之間的差距已經大幅縮小。

中國企業實力飛速壯大的現實,在日本綜合研究所首席主任研究員岩崎薰里2023年11月發佈的報告中同樣能夠得到印證。該報告揭示了中國企業正引領東南亞各國社會數位化高速推進的實際狀況。報告顯示,日本資訊通信企業幾乎沒有施展空間,日本企業乃至整個日本在東南亞地區的影響力正持續下滑,這一趨勢在此後並未發生改變。2025年1月,日本綜合研究所研究員藤本一輝發佈報告,明示了中國在資訊通信設備(智慧手機、伺服器、個人電腦等)全球出口總額中的市場份額正實現跨越式提升的實際情況。2010年代超過30%並維持在接近40%的水平,反觀日本的市場份額則跌破1%,二十年間萎縮至原先的十分之一。日本國內資訊通信設備整體供給量相較新冠疫情擴散前的2019年增長了20%,但國內生產量卻減少了40%。隨之而來的是進口產品在總供給中的佔比急劇攀升,其中來自中國的進口尤為突出,佔全部進口份額的69%,這一狀況也被報告清晰地披露了出來。

日文:小岩井忠道(科學記者)
翻譯:JST客觀日本編輯部

【相關網站】
日本綜研經濟政策報告 《中國構想的‘新型能源體系’——正在轉型的國際能源秩序,亟待做出應對的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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