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裝有谷歌搜尋APP等的智慧型手機。(共同社)
【共同社4月15日電】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15日以美國谷歌公司違反《反壟斷法》(不公平的交易方法)為由,向其下達「排除措施命令」。公平交易委認定谷歌在與智慧型手機廠商簽訂的合同中對安裝自家公司搜尋APP提供不當優待,要求變更合同內容並禁止同樣的行為。這是首次向包括谷歌在內的被稱為「GAFA」的IT巨頭下達該命令。公平交易委認為,受合同影響,其他公司的搜尋服務難以加入競爭。
據公平交易委稱,谷歌最遲從2020年7月起,與安裝自家作業系統「安卓」的6家廠商簽約,作為允許搭載APP商店「Google Play」的交換條件,讓手機上初始預裝搜尋APP「Google Search」和瀏覽器APP「Google Chrome」,並指定置於主屏幕。日本國內銷售的安卓手機至少8成是簽約對象。
此外,谷歌與4家廠商和1家通信公司簽約,以不安裝其他公司的搜尋服務等為條件,向其分配部分廣告收益。
廠商通常不會在初始狀態的手機上安裝多個類似服務的APP,因此微軟和雅虎等其他公司的搜尋服務難以加入競爭。公平交易委以可能妨礙公平競爭為由,認定該行為屬於《反壟斷法》中禁止的不公平的交易方法中的「帶捆綁條件的交易」。
公平交易委在下達的命令中要求完善由律師等第三方組成的改善情況監測體制,並勒令谷歌未來5年報告改善情況。
有關谷歌,公平交易委去年4月以限制LINE雅虎的廣告投放業務為由,批准了谷歌根據《反壟斷法》的「保證手續」提交的自主改善計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