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内閣府決定向11所大學撥款共計16億日元,以支援地區核心大學發揮自身優勢和特色,開展科研活動。加強地區核心大學創新創造環境強化專案,由欲參加該專案的國立大學和私立大學向負責科研成果社會轉化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道府縣、指定城市) 提出申請,申請受理機構結合該大學的地區合作業績和未來構想進行評估,入選大學等獲批可自由使用的資金,原則上爲期兩年(最長三年)。
在49份申請中,經過初審(書面評審)、複審(面談調查),11所大學脫穎而出。檢驗程序中,對納入地區核心和特色研究型大學綜合振興方案中的大學、獲得負責社會轉化的官廳支援的大學、被定位爲地區產學官合作體制成員的大學、作爲地方政府自主財源計劃的申請主體獲得支援的大學等在初審中獲得了加分。
各大學的分配金額如下:豐橋技術科學大學1億日元,東京農工大學1億日元,岐阜大學1億日元,信州大學1億日元,德島大學2億日元,北海道大學3億日元,廣島大學2億日元,神戶大學1億日元,弘前大學1.5億日元,富山大學1.5億日元,島根大學1億日元。
此次撥款旨在透過撥發大學可自由使用的資金,透過強化大學自身優勢和對地區的貢獻,促進地方行政機構和產業界對大學的投資,以推進大學財源的雜異化。
原文:《科學新聞》
翻譯:JST客觀日本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