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日本

【日本的科技政策】(一)戰後重起,科學技術廳的成立軌跡

2019年07月17日 科學・技術獎

日本在明治維新以後開始轉型向現代化國家邁進,爲此選擇了「富國強兵」政策。爲了讓國家富裕起來,同時擁有抵禦外敵侵略的強大軍事力量,日本開始快速導入歐美各國的先進文化和科技。爲此大量聘用了外國人,擴充了社會資本。藉助他們的力量,一邊模仿先進國家一邊培養了日本的技術人員。這些舉措激發了明治中期(1885年前後)至後期(1910年前後)的「產業革命」,日本的產業實力和技術實力在「趕超歐美」的口號下取得了快速隊形變換。

之後,前往歐美留學的物理可用能學和化學等領域的科學家帶着研究成果回國,先後成立了理化學研究所(1917年成立)等多個研究設施,爲日本衆多產業的隊形變換奠定了基礎。

【日本的科技政策】(一)戰後重起,科學技術廳的成立軌跡

2015年改名爲國立研究開發法人的理化學研究所

到昭和初期(1930年代中期),日本已經憑藉基礎科學全面建立了重化工工業,還建立起了覆蓋全國的輸配電幹線網路。然而,在推進大東亞共榮圈構想的程序中,日本的工業技術逐漸傾斜向了軍國主義。

二戰戰敗後,整個日本的經濟實力、生產實力和技術實力都遭到了毀滅性打擊,生產設備和研究設施被徹底摧毀。不過也有幸免的東西。那就是在戰爭慘禍中倖存下來的技術人員。這些被稱爲「技術官僚」的人員在戰後第二年就彙總整理出了戰後的第一項政策成果。這就是1946年9月制定的《日本經濟重建基本問題的修訂版》(「改訂日本経済再建の基本問題」)。這是從戰後很快被廢除的大東亞省調到外務省調查局的官員整理制定出的科技振興政策。

《日本經濟重建基本問題的修訂版》中包括「技術研究的獎勵與組織化」、「研究經費的支出」、「技術研究的實用化」、「技術的綜合化」以及「重視基礎研究」等現在也足以適用的建議。這些建議有很多都是戰前編制的《科學技術新體制確立要綱》(「科學技術新體制確立要綱」)中已經提出過的内容,戰前的科技「遺產」就以這樣一種形式被繼承了下來。當然也有戰後新追加的題目,比如「與外國的技術交流」和「出口產業與技術研究」等。

日本戰後的科學技術和產業技術主要分爲兩大譜系。一個是爲了在戰敗後的飢餓和通貨膨脹狀態中讓日本經濟重新走上再生軌道而設置的經濟安神本部(簡稱「安本」)下屬的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由技術官僚和工科領域的大學教授等擔任委員,討論並提出各種經濟重振建議。該資源委員會後來更名爲資源調查會,1956年5月成立科學技術廳(2001年改編爲文部科學省科學技術・學術政策局)時接管了委員會並接收了其中的人才。

【日本的科技政策】(一)戰後重起,科學技術廳的成立軌跡

原科學技術廳辦公樓外觀

另一個是作爲科學技術的新學術階層於1948年成立的「日本學術會議」。當時在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GHQ)的支援下,爲刷新戰前的學術體制,成立了由各領域參加的學術體制刷新委員會,經過該委員會的討論,成立了作爲審議機構的「日本學術會議」,以及負責將學術會議的建議反映到政策中的機構「科學技術行政協議會」(由學術會議的代表和相關各省廳的事務次官組成)。

在這一程序中,給日本國民、尤其是科學家們帶來極大自信和希望的,是日本首位諾貝爾獎得主湯川秀樹博士獲獎的消息。1949年11月,湯川博士憑藉基本粒子理論「介子理論」獲得了諾貝爾物理可用能學獎。

這條令人振奮的消息出現後,1952~1953年左右日本政界和學術界等紛紛呼籲,要想因應全球範圍的技術革新,積極推進科技政策,就必須設置強有力的科技行政機構。

主張和平利用核能的勢力推動了這一進程。戰後,全球的科技開發核心是美國。美國是戰勝國,幾乎沒有受到戰爭的重創,資金實力雄厚。戰爭期間作爲軍事用途投資研發的原子彈、彈道飛彈和電腦等領域在戰後隊形變換成了「核能」、「航空太空」和「電腦」等領域,國家資金綿綿不斷地投向這些領域。戰後不久即開始的全球規模的「東西冷戰」構架也促進了對這些領域的研究投資。

而在這些領域中,日本被置於局外。因爲這些領域的技術都可以直接用於軍事用途,在《和平憲法》的侷限下,美國等國家的技術資訊也很難進入日本。

在這種背景下,當時的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於1953年表達了核能技術不能由一國壟斷,而應該向世界各國公開信息,在國際社會的管理下和平利用的看法,並制定了向其他國家提供濃縮鈾的政策。

1955年5月,日本衆議院下屬商工委員會透過一項決議,即「爲了推進核能的和平利用,實施科技的飛躍隊形變換,希望在總理府設置科學技術廳,對包括核能統括機構在内的所有科技行政機構進行綜合調整和革新」。

【日本的科技政策】(一)戰後重起,科學技術廳的成立軌跡

日本國會議事堂,國家政策及決定都在這裏透過

同一時期,全球性的核能和平利用運動蓬勃展開。1955年8月,聯合國在瑞士日内瓦主持召開了第一屆和平利用核能國際會議,日本也派出5名技術官員出席會議,超黨派國會議員團隨行。會後,國會議員團視察了歐美各國,並發表聯合宣告,強烈呼籲制定促進核能和平利用的基本法律,設置推進相關法律制定的科技行政機構。

關於成立科學技術廳,國會議員率先行動推進立法,政府内部也積極呼應,首先於1956年1月在總理府内設置了原子力局,同年5月終於成立了科學技術廳。

科學技術廳的組織部門包括由科學技術行政協議會的事務局變更而來的企劃調整局、由總理府原子力局變更而來的原子力局,以及由資源調查會事務局變更而來的資源局,此外工業技術院的調查部門和專利廳的發明獎勵部門也合併至科學技術廳的調查普及局。

文: 瀧川進
翻譯・編輯修改 客觀日本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