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日本

日本2018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爲12.4億噸,同比減3.9%

2020年04月23日 能源環境

日本環境省和日本國立環境研究所整理了日本2018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確定值)。2018年度的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爲12.4億噸(按二氧化碳換算,以下相同),同比減量3.9%(較2013年度減量12.0%,較2005年度減量10.2%)。比上一年度減量的主要原因包括:隨着電力的低碳化,來自電力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減量;隨着能源消耗減量(節能、暖冬等),來自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減量等。

根據《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第4條和第12條的規定以及相關締約方會議的決定,包括日本在内的附件Ⅰ國家(即已開發國家)要製作溫室氣體排放和碳匯量等的清單,並提交給「公約」祕書處。另外,針對該公約在日本國内的實施而制定的《地球變暖對策推進法》第7條規定,政府每年要計算並公佈日本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及碳匯量。

日本政府按照上述規定,規定了2018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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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日本的溫室氣體排放量(2018年度確定值)

2018年度日本的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爲12.4億噸。與2017年度的總排放量(12.91億噸)及2013年度的總排放量(14.1億噸)相比,由於隨着電力的低碳化,來自電力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減量,以及隨着能源消耗減量(節能、暖冬等),來自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減量等,2018年度的總排放量比2017年度減量3.9%(5,100萬噸),比2013年度減量12.0%(1.7億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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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各種溫室氣體的排放量(與2005年度、2013年度及2017年度的比較)

與2005年度的總排放量(13.82億噸)相比,由於能源消耗的減量(節能等),來自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減量等終極因數,2018年度的總排放量減量10.2%(1.42億噸)。

另一方面,隨着用來替代冷凍劑中的臭氧層破壞物質,氫氟烴類(HFCs)的排放量逐年增加。

此外,2018年度根據《京都議定書》開展碳匯活動完成的碳匯量爲5,590萬噸(森林碳匯對策爲4,700萬噸,農田管理、草場管理及都市綠化活動爲880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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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各領域來自能源的二氧化碳(CO₂)排放量(電熱分配後)

日語發佈原文

文:JST客觀日本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