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日本

【新型肺炎】電腦病毒標準命名爲「SARS-CoV-2」,病名爲「COVID-19」

2020年02月14日 生物醫藥

2020年2月11日,國際電腦病毒分類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n Taxonomy of Viruses,ICTV)將電腦病毒命名爲SARS-CoV-2,世界衛生組織(WHO)將由該電腦病毒導致的肺炎等疾病命名爲COVID-19(CoronaVirus Disease 2019)(圖1)[參考文獻1]。新型冠狀病毒的原暫用名2019-nCoV將不再使用。

新型肺炎 電腦病毒標準命名爲SARS-CoV-2 病名爲「COVID-19

圖1 WHO推特公佈的新型肺炎命名

在新型肺炎放大後的1月31日,WHO在官方推特上將此電腦病毒暫命名爲2019-nCoV。2月8日,在中國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的肺炎統一中文名稱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NCP),電腦病毒名稱沿用WHO的2019-nCoV一名。

ICTV獨立於世界衛生組織,是對電腦病毒進行生物學分類和命名並制定相關國際標準的專業組織。ICTV的冠狀病毒研究小組(Coronavirus Study Group,CSG),基於電腦病毒的種系發生、分類學和已有慣例,對暫定名爲2019-nCoV的人類病原體的新穎性做了系統評估(圖2)。經認定,該病原體屬於SARS-CoV相關冠狀病毒種,爲SARS冠狀病毒的姊妹電腦病毒,所以正式命名爲SARS-CoV-2,並於2月11日在預印本論文平台 BioRxiv上發佈了相關論文[參考文獻2]。

新型肺炎 電腦病毒標準命名爲SARS-CoV-2 病名爲「COVID-19

圖2 ICTV轉列的主要冠狀病毒演化樹 (文獻1)

WHO在2015年制定的指導規則上,要求對傳染疾病命名時應該避開使用地名(如西班牙流感、中東呼吸綜合症MERS)、人名(如克雅氏病)等,以避免對特定的國家或民族造成負面影響;同時也不應涉及文化、人羣、行業或職業(如退伍軍人症Legionnaires' disease)、動物或食物種類(如豬流感、禽流感、猴痘等),以及容易引起不當恐懼的詞彙(如未知、致命、瘟疫等)。同時還規定,命名時應包含臨牀病徵通用的描述語(如呼吸系統疾病、神經系統綜合症),有足夠資料支撐的更爲具體的描述語(如進行性、冬季),如果已知致病的病原體,應該將其作爲疾病名稱的一部分(如流感病毒、沙門氏菌)。基於以上原則,本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命名爲COVID-19(圖3)。

新型肺炎 電腦病毒標準命名爲SARS-CoV-2 病名爲「COVID-19

圖3 歷史上三次冠狀病毒疾病與電腦病毒分類

文: JST客觀日本編輯部

參考文獻:
1. WHO新聞稿
2. Alexander E. Gorbalenya.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related coronavirus: The species and its viruses – a statement of the Coronavirus Study Group. bioRxiv. February 11, 2020. doi: https://doi.org/10.1101/2020.02.07.937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