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日本

三菱綜研建言:盡快推進塑料和蓄電池的資源循環再利用

2023年07月20日 經濟・社會

日本三菱綜合研究所(MRI)發布建言稱,為應對碳中和與經濟安全保障兩大強烈訴求,尤其是針對塑料和蓄電池,有必要實施徹底的資源循環。資源循環作為重要的國際課題,被定位為循環經濟的頂樑柱。建言中特別指出日本的當務之急是實現塑料和蓄電池的資源循環。

國際社會正在努力採取措施實現碳中和,即實現以二氧化碳(CO2)為代表的溫室氣體「淨零排放」。對於高度依賴化石資源的日本來說,這一課題尤為嚴峻。日本政府公開宣佈了到2050年實現零排放,到2030年相較2013年削減46%的排放目標。

6月5日,三菱綜合研究所公佈了題為《通過技術與合作發展日本的循環經濟——塑料和蓄電池資源循環的未來藍圖》的建言。其中,除碳中和之外,還從近年來強調的經濟安全保障的角度出發,指出塑料和蓄電池的資源循環對日本來說非常重要。建言不僅提出了包括應新構建供應鏈在内的資源循環藍圖,還提出日本社會應向以資源循環利用為基礎的循環經濟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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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綜合研究所主席研究員古木二郎對建言内容進行說明(供圖:三菱綜合研究所,東京都千代田區)

日本的塑料原料再利用僅33萬噸

建言中之所以重視塑料,是基於預計日本塑料需求將從目前的約4億噸增長到2050年的約10億噸。塑料是從石油資源(原油)中獲得的石油腦製成的重要產品之一。在實現碳中和的過程中,隨著汽油、煤油、輕質油、重油等石油資源作為燃料的需求急劇減少,可以預見塑料資源僅靠石油資源中的副產物石油腦將難以為繼。另一方面,日本90%的塑料生產以石油腦為原料,2020年國内消費後處理及回收利用的823萬噸塑料中,僅有33萬噸被用於再生原料。其餘169萬噸用於「出口和多種用途」,621萬噸按照「焚燒和填埋」處理。焚燒雖然具有可以回收熱能的優點,但會釋放CO2,因此對碳中和的貢獻較小。

塑料資源循環過程(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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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圖摘自三菱綜合研究所發布的《通過技術與合作發展日本的循環經濟——塑料和蓄電池資源循環的未來藍圖》)

那麼,如何才能將資源消費現狀轉變為資源循環型呢?建言首先呼籲通過行業合作制定加工技術的設計指南,以便於塑料回收利用。如利用從單一原料生產產品的單材質化技術,將聚乙烯或聚丙烯作為單一材料製成的容器包裝比例從目前的44%增加到69%等,擴大回收利用的可能性。通過行業合作統一和共享表示再生塑料品質的規格標記,以便於分類回收,並減少作焚燒或掩埋處理而非作為資源再利用的塑料數量。

另外,對國產生物質的利用也寄予厚望。通過以林業和化工製造商作為兩大支柱,加強區域協調與合作,預計到2050年國產木材量中將有50萬噸可用於製造木基塑料原料。並認為可以通過在全國建設5個目前正在巴西和加拿大等建設的年產10萬噸規模的石油腦生產設施來實現。

原料再生量可增加約6倍

通過上述措施,塑料容器和包裝的分類回收可從目前的40%提高到70%,未被再利用的殘渣率也可從50%降低到20%。被焚燒或填埋的工業廢塑料的80%將進入二級資源市場,作為原料重新被利用。由利用森林資源的生物石油腦製造的生物質塑料年產量預計也將達到40萬噸。

建言彙總了上述結果,並以表格的形式列舉了到2050年需要實現的塑料製造方法及處理和回收利用狀況。在將目前僅為33萬噸的再生原料回收利用量增加到194萬噸(約6倍)的同時,還要將621萬噸的焚燒和填埋處理量減少至329萬噸(約一半)。

塑料資源循環過程(2050年:可預見的未來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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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圖摘自三菱綜合研究所發布《通過技術與合作發展日本的循環經濟——塑料和蓄電池資源循環的未來藍圖》)

EV對蓄電池需求影響較大

與塑料一樣,蓄電池的資源循環應對也被認為尤為緊迫。這是因為電動汽車(EV)、電力存儲和供需調整的需求預計將大幅增長。與國内需求和内需佔比均較高的塑料相比,蓄電池的主要材料鋰、鎳、鈷具有外需佔比均較高的特點。另一方面,由於蓄電池從開始使用後,包括再利用期間在内,一般需經過10年以上的時間才會最終報廢,因此蓄電池的全面回收利用預計將在2030年代後半期之後。

蓄電池的需求很大程度上受到EV市場趨勢的影響。目前,日本擁有僅次於美國、中國和印度的世界第四大汽車市場。但僅從EV來看,2022年的銷售佔比僅為3%,遠低於世界平均水平的約10%。建言為日本蓄電池和EV產業的未來設想了三種不同的場景,並指出了每種場景下應該追求的資源循環的形式和舉措。

首先,在蓄電池和EV出口同時擴大的場景下,預計國内資源需求將增加,且經過回收利用的國内二次原料產生量將處於中等水平。此時,既要確保大量資源,又要保證國内產生的二次原料在國内得到切實利用,從海外進口的二次資源也要以資源循環利用為目標。為此,除了加強國内回收利用體系和競爭力外,還需要採取投資海外據點的回收利用產業,確保二次資源的措施。

第二種場景是蓄電池和EV能保持自給自足的情況,此時日本國内資源需求和國内二次原料的產生預計都將處於中等水平。除了確保内銷資源外,從中長期來看,二次原料將成為原料採購的支柱,因此包括電池原料在内,有必要切實確保國内的穩步循環利用。

第三種場景是蓄電池和EV的進口同時擴大的情況,為了保護國內環境和降低成本,建言提出國内產生的廢電池應在通過適當的初步處理,進行減容和無害化的基礎上,或出口到鄰近的電池生產國的精煉據點等,或供應多種用途。

綜上所述,第一、第二種場景需要加強國内回收利用體系和國際競爭力,而第三種場景則需要完善國内對廢電池進行出口前初步處理的體系,還需要實施對海外據點的事業投資等補貼政策,以擴大再利用市場。

蓄電池資源循環的現在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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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圖摘自三菱綜合研究所新聞稿《通過技術與合作發展日本的循環經濟——塑料和蓄電池資源循環的未來藍圖》)

制定塑料對策條約

2022年2月底至3月初召開的聯合國環境大會上,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宣佈,針對海洋環境等中的塑料污染的對策,將在2024年底前制定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文件(條約),並決定設立政府間談判委員會。日本政府根據2022年6月實施的《塑料資源循環促進法》,正在推動促進塑料資源循環利用的政策。2023年4月,對於申請自主回收和再資源化事業計劃的一家國内企業和申請再資源化事業計劃的二家國内企業,均判定符合該法規定,並首次批准了計劃。

此外,由日本外務省、經濟產業省和環境省負責人組成的政府代表團出席了2023年5月底至6月初在巴黎召開的UNEP關於塑料污染問題制定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文書(條約)的第二屆政府間談判委員會,並提出了到2040年消除塑料污染的目標。

另一方面,從以碳中和為代表的環境問題和經濟安全保障的角度出發,也有意見和調查報告對日本在科技領域的措施持嚴厲態度。2023年5月,博報堂生活綜合研究所公佈了 日本首都圈與阪神圈、中國北京市與上海市、廣州市、泰國、越南、印度尼西亞、菲律賓、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亞洲8個國家11個地區的生活者行動調查報告,其中67.0%的日本人承認「沒有采取有助於保護區球環境的行動」,另外11個國家與地區中沒有考慮環保的行動比例,越南最低,僅為3.2%;僅次於日本的新加坡,這一比例也保持在了22.4%,相比之下日本未採取任何行動的高比例尤為引人注目。

2023年2月,關於被認為是《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主要目的之一的重要尖端技術開發對策,東京財團政策研究所研究主幹、東京大學公共政策研究生院教授鈴木一人在東京財團政策研究所的首頁上發文稱,「沒有改變以往的科學技術政策」。鈴木先生認為日本「彌補外國擁有而本國沒有的‘追趕戰略’思維依然沒有改變」。

日文:小岩井忠道(科學記者)
翻譯:JST客觀日本編輯部

【相關網站】
三菱綜合研究所新聞稿 通過技術與合作發展日本的循環經濟 塑料和蓄電池資源循環的未來藍圖
外務省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第五屆聯合國環境大會續會(UNEA5.2)的概要與評價
經濟產業省 根據《塑料資源循環促進法》,首次對經營者的再資源化計劃進行批准
外務省 旨在制定針對塑料污染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文書(條約)的第二屆政府間談判委員會結果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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